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 本品是以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功能和人体试食试验证明,具有通便的保健功能。 【产品名称】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本品经辐照) 【主要原料】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含:芦荟苷3.2g、总蒽醌104mg 【保健功能】通便 【适宜人群】便秘者 【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次,每次2粒 【产品规格】0.45g/粒 【保 质 期】24个月 【贮藏方法】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者,请立即停止食用。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530 【执行标准】Q/HSY 0005 【GMP证书号】豫食健GMP2011019 【生产许可证号】豫食健生许字20120007号 【生产企业】河南树铭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南阳市龙祥路北段
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 本品是以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功能和人体试食试验证明,具有通便的保健功能。 【产品名称】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本品经辐照) 【主要原料】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含:芦荟苷3.2g、总蒽醌104mg 【保健功能】通便 【适宜人群】便秘者 【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次,每次2粒 【产品规格】0.45g/粒 【保 质 期】24个月 【贮藏方法】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者,请立即停止食用。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530 【执行标准】Q/HSY 0005 【GMP证书号】豫食健GMP2011019 【生产许可证号】豫食健生许字20120007号 【生产企业】河南树铭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南阳市龙祥路北段
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 本品是以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为主要原料制成的保健食品,经动物功能和人体试食试验证明,具有通便的保健功能。 【产品名称】诺瑞特牌当归芦荟胶囊(本品经辐照) 【主要原料】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 【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含:芦荟苷3.2g、总蒽醌104mg 【保健功能】通便 【适宜人群】便秘者 【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 【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次,每次2粒 【产品规格】0.45g/粒 【保 质 期】24个月 【贮藏方法】密闭,置阴凉干燥处 【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者,请立即停止食用。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 【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530 【执行标准】Q/HSY 0005 【GMP证书号】豫食健GMP2011019 【生产许可证号】豫食健生许字20120007号 【生产企业】河南树铭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南阳市龙祥路北段
主要原料:胡麻籽油、葵花籽油、三七、丹参功效成份及含量:每100g含;总皂甙1.9g;每100g总脂肪酸中含:亚油47.5g、亚麻酸18.9g保健功能:调节血脂适宜人群:免疫力低下者、血脂偏高者服用方法及剂量:口服,每日2次、每次2粒
【产品名称】诺瑞特牌 当归芦荟胶囊【主要原料】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含:芦荟苷3.2g、总蒽醌104mg【保健功能】通便【适宜人群】便秘者【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次,每次2粒【产品规格】0.45g/粒【保质期】24个月【贮藏方法】密闭,置阴凉干燥处【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者,请立即停止食用。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530【执行标准】Q/HSY 0005【GMP证书号】豫食健GMP2011019【生产许可证号】豫食健生许字20120007号
【产品名称】诺瑞特牌 当归芦荟胶囊【主要原料】生何首乌、当归、番泻叶、芦荟、糊精、硬脂酸镁【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每100g含:芦荟苷3.2g、总蒽醌104mg【保健功能】通便【适宜人群】便秘者【不适宜人群】少年儿童、孕妇、乳母、慢性腹泻者、肝功能不全者、肝病家族史者【食用方法及食用量】每日1次,每次2粒【产品规格】0.45g/粒【保质期】24个月【贮藏方法】密闭,置阴凉干燥处【注意事项】本品不能代替药物;食用本品后如出现腹泻者,请立即停止食用。本品含何首乌,不宜长期超量服用,避免与肝毒性药物同时使用,注意监测肝功能【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100530【执行标准】Q/HSY 0005【GMP证书号】豫食健GMP2011019【生产许可证号】豫食健生许字201200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