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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频发的药品安全事故在酿成重大惨剧的同时,也一次次触动了民众对药品安全的敏感神经。对此,有着30余年一线抗肿瘤药物研究经验的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原副所长、中国抗癌协会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韩锐表达了对当前国家药品安全现状的极大担忧。
她认为,会议明确“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提法准确到位,为此必须做到对生命的尊重。“药品属于特殊商品,民众对此无法自行鉴别质量优劣以及是否有效,本身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王锦霞认为,这就需要政府及市场准入部门把好关,而药品生产企业的“第一责任”重担必须承担,以确保实现从生产源头保证药品安全的初衷。
2011年12月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药品安全规划(2011-2015年)》。这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成立30多年来,首次提出药品安全五年规划。药品安全是个相对宽泛的概念,包括因用药不当或因药品不合格给人的生命健康带来的诸多安全隐患。“安全范畴”既包括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药品安全环境中充斥审批不严格、生产监管不严格、惩罚力度不强以及居民对于药品安全的法律意识欠缺等诸多漏洞,这些正是屡酿重大药品安全事故的原因所在。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王锦霞于规划出台当日便表达了她对“本届政府高度重视百姓用药安全”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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