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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保健食品生产长效监管机制,保证保健食品质量,防止假劣事件和保健食品质量事故的发生,近日,浙江省绍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2011年绍兴县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计划》,采取四项举措确保保健食品源头安全。
一是建立质量受权人制度。建立并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受权人制度,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内部质量管理机制,明确质量责任,提高质管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不合格保健食品召回相关制度和具体操作程序,落实召回责任,使问题保健食品或缺陷保健食品能得到及时召回和有效控制;同时督促企业及时开展原因分析,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推进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年度质量报告制度。充分运用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日常监管信息,开展年度等级评定,进一步提高监督等级评定结果和企业年度质量报告价值。
四是做实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文章。跟踪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资料检查与现场检查相结合,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跟踪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同时,围绕保健食品广告批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及广告内容等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广告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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