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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局明确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
发布日期:2011-03-29 | 浏览次数:

来源:柳州药监局 

3月3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召开2011年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总结2011年工作,明确了2011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重点。主要包括:编制好“十二五”发展规划,明确未来五年发展战略和努力方向;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开展示范工程建设,促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加强教育管理,推进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提升。

在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方面:

一是继续推行“风险排序、压力传递”监管措施,确保履职到位。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和旅游景点餐饮等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以食物中毒风险较高的凉菜、生食水产品、调味料等作为重点品种,以索证索票、采购贮存、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餐饮具消毒等为重点环节实施日常监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加强监督抽验;规范调味料和添加剂使用,及时宣布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禁用、慎用的食品与原料名单,严防“地沟油”、含“三聚氰胺” 乳制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严查来源不明或者超过保质期限和非食用的调味料、添加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提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进一步完善《柳州市餐饮服务行政许可现场核查标准》和核查审批机制,规范行政许可,把好市场准入关。继续加大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整治力度,深入开展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点、小餐饮、乳制品和地沟油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积极解决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

二是巩固和发展推行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报告指导制度成果,预防农村群体性食物中毒发生。

三是进一步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示范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城市和农村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抓好自治区级示范街、示范单位的考评准备工作,做到年内每个城区(县)至少有3个学校、3个宾馆饭店酒楼开展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力争每年创建自治区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或街)一个,示范单位1-2个,以点带面,全面推动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上新台阶。积极探索“四无”社区创建工作新机制,在鱼峰区再启动创建一个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努力将阳光社区“打造”成一个自治区级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四无”社区。

四是继续加强重要活动及重大节日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完善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提高科学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落实重点宾馆、饭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员驻点制度,确保2011年重大节日及柳州市“两会”、欢乐美食节、广西彩调艺术节、世界水上极速运动四项大赛等重要活动期间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五是创新工作机制,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加强调查研究,结合新的“三定方案”和自治区局机构改革步伐,积极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衔接工作。制定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工作计划;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许可审批制度,严格审批;强化保健食品日常监管,集中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进行全面的规范;积极探索保健食品和化妆品有效监管模式,努力做好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示范点创建和产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准备工作;组织开展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监管的法规标准、监管业务等方面的专题培训,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方面:

一是抓好药品生产安全监管,强化药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责任,重点加强原料购进、投料监控、出厂检验等环节日常监管,加强药品抽验与监督检查、不良反应监测、稽查执法的有机配合,严肃查处偷工减料、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进一步完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体系及药物滥用监测体系。以高风险类药品、基本药物及国家局宣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公告品种为重点监测对象,切实提高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报告的数量和质量,提高药品再评价能力,确保药品不良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评价,早控制,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三是加强药品市场监管,积极推进药品零售向规模化、连锁化发展,柳州市的药品零售连锁率整体争取达到60%以上,城区药品零售连锁率达到70%以上。重点加强对已加盟连锁的单体药店的监督检查,完善并落实严重或屡次违法、违规企业的强制退出机制。继续推进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加大示范县的创建力度,争取辖区6县均达到或基本达到自治区级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示范县标准。积极开展“安康工程”示范药店创建活动,遴选2至3家形象好、药品质量管理好的药店作为柳州市示范药店的创建试点。进一步加强特殊药品监管,防止特殊药品流弊事件的发生。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工作,切实做到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发现移送率达100%。

四是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积极推进基本药物实施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加强药品流通保障体系规范化建设,及时掌握本辖区基本药物配送企业的基本情况、储存配送条件、配送能力和质量保障措施;全面开展对零售药店基本药物的质量检查;引导及指导药品经营企业升级改造,发展符合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大型药品物流企业,促进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努力实现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程监管,为药品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及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力、有效保障。

五是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监管。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医疗器械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牙科器械、人工心肺设备、血液透析和血液滤过设备、植入(介入)材料、大中型医疗设备和物理治疗设备进行监管。重点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无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检验环节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隐形眼镜及护理液、家用磁疗、热疗医疗器械经营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注册证、非法渠道购进、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六是继续深化药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诚信体系建设。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和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继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对2010年以前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或重新核定率达100%,并及时向社会宣布,公告率100%。继续加强对经营高风险产品企业及信用等级评定为失信、严重失信经营企业的跟踪检查,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秩序,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

七是不断完善药品打假机制,全面完成药品安全整治工作任务。继续开展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和打击在保健食品、化妆品等非药品产品中擅自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环节中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继续开展打击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宣布虚假广告及通过寄递等渠道销售假药等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搜索引擎宣布或链接网站宣传销售假药的行为。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药品、扰乱药品生产经营秩序行为的打击力度。要集中力量重点查处涉及面广、影响大、公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等大案要案,对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利用合法企业“挂靠经营”、“走票”的变相非法渠道销售药品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打假保广西名牌药品”行动。加强政企合作,强化科技打假,增强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联合打假能力,维护我市企业合法权益。

此外,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有效防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等也被列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2011年的重点工作任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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