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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营销还存在哪些问题?
发布日期:2011-05-19 | 浏览次数:

 

 

    我国从计划经济转化为市场经济后,也走过了多年的风雨!而如今在企业管理和市场营销中,还是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加强注意。

    第一、市场部与销售部不分

     今天为止,仍然有一大批企业存在着这样的问题。我相信大部分营销人都有深切的感受,几乎有近80%的企业和他们的老板,都对市场部和销售部各自的职能难以正确区分或者述说清楚。学过管理学或者市场营销学的人都知道,市场部与销售部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尽管它们都是面对市场的机构,保健品招商专家表示,市场部的主要职能为:市场信息收集和研究、营销策划方案的制订、广告设计和文案创意、媒介计划和促销效果评估等;而销售部的主要职能就是企业产品销售任务的直接完成者和营销网络的管理者,如果把市场部比喻为一个军队的参谋部,那么销售部就是直接向敌人发起攻击的战斗部队。但现实中,有很多企业往往把销售部称为市场部或者只有销售部没有市场部。根据调研,目前国内企业重销售部轻市场部的现象十分普遍。

       第二、营销与分销不分

    这个现象比较普遍,就从字面上而言,应该是很好理解的,营销的理论含义是指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提供出售的产品,并同别人交换产品和价值,以获得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而分销只是指产品利用营销网络的功能进行分化和转移产品的销售,如某企业将产品交由全国10个省级经销商,再由10个省级经销商批发给各自下游的10多家二级经销商,二级经销商在自有终端销售产品的同时又分销给下游县级城市的更多家零售商,这样一层层将产品分化转移,就达到了企业分化转移销售产品的功能。也就是说分销是单指企业产品在各类渠道中的转移销售,而营销当然是指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企业的战略兼并、资本运营等,营销是大的概念,分销却是具体的行为,所以分销与营销的概念完全不一样,也不应该混淆。

   第三、连锁经营与特许加盟不分

   连锁经营和特许加盟是目前在我国比较热门的一个话题,热衷的一个原因是它能快速地使企业进行市场扩张,这一点国外众多企业的成功运作给我们树立了很好的典范,著名的如麦当劳、肯德基等,国内运用这种扩张方式做得比较成功或者相对成功的是美容机构连锁和餐饮业连锁,如自然美连锁机构、马兰拉面、全聚德烤鸭以及小肥羊火锅等。

    连锁经营需要更为规范的管理能力和品牌整合推广能力,目前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相对薄弱,只是由于市场存在很大的需求,所以这个问题尚不构成企业的威胁。由于连锁经营是由企业自己投资,扩张越快就越容易出现管理和资金上的漏洞,于是特许加盟应运而生。

   如何区分这两个概念呢?连锁经营是一种企业的扩张模式,而特许加盟只是连锁经营模式中的一种方式,两者不具有等同性,更不是对立的。

第四、营销总监和市场总监混为一谈

   这个问题一般人是很难区分的,同时由于企业本身对这两个职位的含糊,造成社会上对这两种职位的概念不清。

    保健品招商网表示,其实营销总监也是最近才在行业内盛行起来的,其主要是由于企业内部组织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很多企业推行了以市场为导向的组织结构,都将企业的营销部门改为营销中心,其职位就成为总监制。而营销总监的职位说明书写得非常明确:在企业总经理的授权下,全面管理公司的营销工作;营销中心一般下设市场部和销售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但也有公司设营销部或营销公司的,营销部或营销公司设总经理,下设销售总监和市场总监,这样就很容易区分,市场总监和营销总监尽管其在职位名称上有相同之处,但管理范围完全不一样,营销总监是全面管理整个公司的营销工作,而市场总监只负责企业市场的研究、信息的收集整理、整合营销方案的策划、执行以及企业的公共关系等。

第五、销售渠道与营销网络混为一谈

   营销4P之一就是渠道,而这里所说的渠道是指产品从制造商到消费者手中的通道,从整个营销角度而言,渠道一词所包含的含义太狭窄了,因为渠道是纵向的,而构成营销网络是需要纵横交错并科学合理地分布销售网点的。上面已经说过,构成一个营销网络需要批发商、经销商和零售商间的纵向合作,同时也需要批发商与批发商、经销商与经销商、零售商与零售商之间的协作,但这只是网络系统中的一个。为了实现营销的成功,公司还需要与银行、广告公司、技术部门、政府部门和司法部门等辅助系统的合作。只有纵横交错,两个系统一起运作管理,企业才能在市场上真正取胜。

   第六、经销商与代理商概念模糊

   这又是一个常见的却容易搞混的问题,甚至很多企业管理专家和市场营销教授,都在不经意间把两者搞混了,尤其在一个企业的招商项目上,很多把加盟该公司的经销商称为代理商。

那么究竟什么是代理商,什么是经销商呢?代理商跟经销商之间又有什么性质上的区别呢?保健品代理专家表示,所谓代理商,是指受企业委托负责帮企业寻找市场甚至帮企业销售产品的企业和私人机构,它的明显特征是不具有产品的所有权,只收取相应的佣金,譬如演员经纪人和国外产品在我国寻找的代理商等。而经销商却大不一样,尽管其在某些方面跟代理商有相似之处,也是销售企业产品,但经销商加盟企业销售企业产品,是完全拥有了该企业产品的所有权的,即经销商会按照企业的要求,现金支付产品费用,从而获得该产品的所有权。企业将产品卖给经销商以后就死活不管,经销商如果选择企业不当,就会损失惨重,所以经销商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而代理商因为只支付部分协作保证金,不需要支付产品费用,要待到产品销售出去之后,才跟企业结算自己该得的佣金,所以不具有风险性。

   虽然以上是我国营销出现的六大问题,并没有因为混淆了概念而在实际工作中造成什么重大的影响,但作为我们以及一些比较著名的企业和市场营销人员,就不该混淆这些常规的概念,正如学中文的,不能连汉语拼音都读不准一样。最好还是严格区分每个概念的作用和所指含义,不要随意混淆,这样才能非常准确地安排各项工作,执行各项特指的任务,以免因概念模糊、含义不明而闹出笑话,甚至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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