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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购买药品是常见的现象。但是怎样鉴别哪些药品是假药哪些药品是真药呢?哪些是劣药?下面为你解析:
根据1987年8月5日卫生部发布的《假药、劣药报告制度》规定:
一、按“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1、药品所含成份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2、保健品招商指出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为劣药:
1、药品成份的含量与国家药品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标准规定不符合的。2、超过有效期的。3、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保健品代理解析凡是制造、销售或擅自用于临床者,应立案查处,及时报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处理:
1、国务院卫生行 政 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2、未取得批准文号生产的。3、变质不能药用的。4、被污染不能药用的。保健品招商代理表示凡是制造、销售、擅自用于临床者,应立案查处,及时报告。
因此,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购买药品的时候应该注意留心上述的三点,从而让其购买药品时可以有效的识别真假药,保证人们的用药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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