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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11-08 来源:湖州晚报
打着低价“养生游”的旗号,组织老年人出去游玩。在游玩途中趁机推销高价的保健器械和药品,忽悠老人们掏出“养老钱”。前几天,德清县工商局查处了这样一起案件,依法对当事人姜某无照从事旅游业务,虚假宣传推销“金脉胶囊”等保健品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10月下旬一天,德清县武康镇春晖社区的张女士怎么也没想到,她母亲参加一个旅游团的千岛湖旅游回来,却带回了10盒“保健药”,花了3000余元。询问之后才知道,母亲在千岛湖根本就没玩什么景点,就是听了好几堂老年保健课。后来,母亲还嚷着要去买5000多元的保健药品,家人劝都劝不住。情急之下的张女士向德清县工商局投诉。
工商执法人员立即着手展开调查。根据张女士出示的旅游传单“千岛湖三日”和“苏州一日游”,主办单位是名为“湖州××旅游有限公司”。前往现场,却发现该公司根本不存在,只是当事人姜某自行租赁了德清县新市镇药王路85号房屋,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证明的情况下,设立这家旅游公司来招徕旅游者。旅游对象主要面向老年消费者群体。最近新推出的无锡二日养生游已经有30多人报名参加。姜某团队还有特聘的老年人保健品方面的资深“教授”,指导老人学习自然养生、老年保健品选购等养生知识。
没有组织旅游活动的资质,却从事旅游者招徕活动,其推出的老人旅游养生活动自然属违法行为。且双方还不签订旅游合同,一旦出事,后果将不堪设想。在旅游过程中高价推销保健品,当事人也始终未能提供经营保健品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批准文件。德清县工商局当即对当事人姜某的不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据德清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介绍,对于购买保健品参加商家赠送的“免费旅游”,一定要以书面形式约定旅游的费用、组织形式、具体游玩项目,并要求商家提供免费旅游产生费用的相关凭证,为今后旅游过程中的权益维护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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