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蒙”吃保健品治乙肝 花钱反“遭罪”
来源:宁德网
近日,霞浦居民郑先生给县工商局12315台送来了“公正执法,为民维权”的锦旗,感谢工商部门为他圆满调解了一起保健品促销消费纠纷,挽回经济损失16920元。
郑先生于2008年5月发现患有乙肝及慢性肾炎,到福州治疗后回家吃药疗养。2010年9月,郑先生到霞浦县医院复查后得知,肾炎已得到有效控制,基本痊愈,乙肝病毒也明显降低了。今年初经“沙棘与人类健康咨询中心”霞浦营销员的介绍推荐,1至5月间郑先生先后6次共花8920元购买了该咨询中心所谓“能治乙肝病毒”的“沙棘”保健食品,并听从建议停止服药。经4个多月的“食疗”后,病情根本没有缓解,9月经霞浦县医院检查得知病情反而加重,各项指标反弹到了2008年患病之初的数据,不仅损害了他的身心健康,延误了理想的治疗时机,而且在经济上也造成了损失。10月24日,愤怒的郑先生向霞浦县工商局12315服务台投诉,要求退还购货款,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等。
接诉后,霞浦县工商局12315台、消委会联合县人民法院执法人员,组织双方展开协商、调解,最后,商家退还货款8920元,考虑到郑先生的家庭实际困难,另补偿8000元,两项共计16920元。
工商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管理办法》规定,保健食品是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食品,本身并没有治疗功能,只有调节免疫等作用。目前有些保健品或夸大宣传,或故意混淆调节功能与药品治疗功能两者的概念,使一些消费者误以为保健品可替代药物治疗,乱吃保健食品,结果延误、加重病情,危害身体健康,花了钱还遭罪。消费者患病应该到医疗机构就治,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并应到正规药店选购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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