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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理的前世今生
发布日期:2011-05-24 | 浏览次数:

 

  药品作为一种特殊商品,它独具了商品属性和专业属性的两面,但在核心需求驱动下,药品从研发立项、注册报批、生产销售无不体现出药品的商品属性,药品成为了快速消费品。各种改剂型、改规格的创新,令药品数量从1996年的1万多种,演变成10年之后的17万种。一些身上背负着2千多万元GMP改造资金债务的药厂纷纷采用了快消品销售驱动型的底价代理模式,以求快速回笼资金。以交际型非专业人士为主流的经销商在高毛利的刺激下,各种不规范的药品代理方式流走在医院与医生之间。

 

  于是,高回报、低价格、强调公关和客情维护成为了底价代理模式的主要特征,在药厂直接交易对象仅仅为代理商的前提下,两者之间的博弈空前激烈,保证金、首批提货等等制衡手段层出不穷,在完成第一桶金的挖掘后,安全、转型、社会认同、心理平和成为这些代理商对未来的思考焦点。

 

  从实质意义上讲,现阶段的国内药品代理市场,不存在严格商品学意义上的代理商,只能说是经销商,他们买断了药品的所有权,通过差价来赢得利润,而商品学上的代理商定义是没有货物与资金所有权的,他们是靠佣金生存的。2010年以后,随着中国医改各项配套措施的深度实施,以及二票制与价格三控政策的执行,经销商逐渐过渡到严格意义上的代理商。同时,药品注册管理法规进一步完善,严格意义上的新特药会将会越来越少,新药将成为稀有资源。而各省级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进一步完善落实,绝大多数仿制药差价空间会被极度压缩,35年后,国内药品从销售角度只分两类:普药(多家仿制药)与新药(创新药、首仿药),普药借助渠道的力量和政府的大宗采购,以快消品销售模式实现销售,而新药则需通过厂商自建队伍或代理商进行专业化推广销售。

 

  由此看来,现在的经销商数量将大幅减少,一部分经销商通过品牌、资金、渠道、规模等优势转型为大型普药经销商生存下来;另一部分经销商转型为专业代理商,差价过渡到佣金,从底价代理模式逐渐转变为专业代理模式。

 

  毫无疑问,未来的新药销售模式将会以专业代理模式为主要营销形式,专业团队、专业理念、专业产品、专业销售、专业推广成为专业代理模式核心特征,同时要求药厂与代理商,在尊重药品商品属性的基础上,注重药品的专业属性和临床价值,以循证医学证据为核心,提炼有说服力的买点和卖点进行专业化学术推广;药厂的目标客户不仅是代理商,更要涵盖临床医生和患者,兼顾短期与长期利益,通过提供稳定赢利模式、提高处方水平、优化治疗方案等多重渠道与目标客户充分沟通,实现客户价值最大化。

 

  2008年,辉瑞中国首次将旗下6个抗肿瘤药物外包给上海诺凡麦医药有限公司,诺凡麦在中国大陆市场独家分销及推广辉瑞中国的6个抗肿瘤产品,标志着中国医药销售细分时代的来临。事实上,具有外资职业经理人背景的专业药品代理公司泰凌医药、亿腾医药等也成功取得了葛兰素史克、贝朗、辉瑞等大药厂的独家代理权,这充分验证了专业代理的价值和力量,在为数不多的榜样的背后,一批优秀的代理商正在进行华丽转型。

 

  2010年,中国医药专业代理联盟在北京宣告成立,首次提出良好代理管理规范“GDP”的概念,联盟希望形成一个认证体系,在药品代理领域引导更多的代理商执行规范的操作模式。

 

  在新医改大环境中商业集中化大趋势不可逆转的前提下,专业代理商与药厂专业营销团队必将共同成长,见证中国药品代理文化的萌芽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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