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双11的临近,海淘也将要迎来高峰期,很多消费者都会借机购买储存一些奶制品,但是一定要记住,在享受海淘的同时,不要忘了“跨境购”的法律规范。近日从上海检验检疫局统计数据了解到,至10月底上海已经已截获140多批近1万盒酸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除去奶粉外的一切奶制品包括鲜奶、酸奶、黄油等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都是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一旦被查出,检验检疫机关可依法对上述违禁品作销毁或退运处理,并可对收件人处以最高5000元的罚款。
同时,海参、燕窝等也是禁止携带或邮寄的,据农业部和国家质检总局2012年联合发布的1712号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活动物、肉类、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新鲜水果及蔬菜、植物繁殖材料等16类动植物及其产品明确禁止携带、邮寄入境。